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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法
huì fǎ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 huì fǎ ]
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共同审决。
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共同审决。
《清史稿·刑法志三》:“ 清 则外省刑案,统由刑部核覆。不会法者,院寺无由过问;应会法者,亦由刑部主稿。”
英文翻译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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