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

wǔ yuàn 
基本释义详细释义
[ wǔ yuàn ]
  1. 唐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五官之署为五院。 后代沿用其称。
  2. 民国时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1. 唐 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五官之署为五院。后代沿用其称。
    唐 李绰 《尚书故实》:“臺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国朝践歷五院者共三人,为 李商隐 、 张魏公 延赏 、 温僕射 造 也。”按, 李商隐 未尝为御史,当为 李尚隐 之误。 尚隐 曾任御史中丞。见《旧唐书·李尚隐传》。 宋 钱易 《南部新书》乙:“自 唐 初来,歷五院惟三人……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
  2. 民国 时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英文翻译
  1. Five yuan or courts that form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Sun Yat-sen's constitution, namely: 行政院Executive yuan, 立法院Legislative yuan, 司法院Judicial yuan, 考试院Examination yuan, 监察院Control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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