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肤受之诉
fū shòu zhī sù
比喻被人说了有关切身利益的坏话。
- 确认之诉
què rèn zhī sù
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
- 形成之诉
xíng chéng zhī sù
原告请求法院运用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关系(或民事权利)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之诉。
- 有罪不诉
yǒu zuì bù sù
是指检察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时。发现其犯罪事实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起诉。
- 诉长道短
sù cháng dào duǎn
谓原原本本地向人诉说。
- 如怨如诉
rú yuàn rú sù
出自宋·苏轼《前赤壁赋》,形容声音带有忧郁的味道。
- 无从诉说
wú cóng sù shuō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
- 追诉时效
zhuī sù shí xiào
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 立案追诉
lì àn zhuī sù
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
- 诉理所
sù lǐ suǒ
官署名。 宋 元祐 元年置。掌重新审理 熙宁 元年正月以后至 元丰 八年三月八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件。如有冤屈,予以申雪。《宋史·哲宗纪一》:“﹝ 元祐 元年﹞三月辛未……置诉理所,许 熙寧 以来得罪者自言。”亦省称“ 诉理 ”。 宋 岳珂 《桯史·永泰挽章》:“其二言 元祐 置诉理,所以雪先朝得罪之人。”
- 追诉期
zhuī sù qī
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
- 诉辩
sù biàn
亦作“ 诉辨 ”。申诉并辩白。《红楼梦》第八六回:“生兄在禁,具呈诉辩,有干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清史稿·文苑传一·钱谦益》:“ 凤阳 巡抚 陈之龙 获 黄毓祺 , 谦益 坐与交通,詔总督 马国柱 逮讯。 谦益 诉辨, 国柱 遂以 谦益 、 毓祺 素非相识定讞。”《新华月报》1952年第9期:“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 诉陈
sù chén
诉告陈述。
- 辩诉
biàn sù
法律用语。法院审判案件时,被告人为自己申辩。
- 枉诉
wǎng sù
诬告。
- 诉雪
sù xuě
谓申诉冤屈以求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