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察议
chá yì
清 代官吏有过失交部议罚,轻者叫做“察议”。
- 谘议
zī yì
谘询议论。
- 群议
qún yì
众人的议论。
- 议正
yì zhèng
拟议决定。
- 病议
bìng yì
犹非议。
- 议拟
yì nǐ
1.犹言相提并论。 《宋史·文苑传三·刁衎》:“若 太祖 之勤俭,若 太宗 之惠慈,答天地敷锡之意,保祖宗艰难之业,则 周成 、 汉文 二宗之美,不可同年而议拟也。” 2.拟议,设计筹划。《元典章·户部八·盐课》:“约会本部官一同从长商议,明白议拟,相应都省准拟关请,依上施行。” 明 于谦 《议处边计疏》:“诚恐各官迁延,有妨边备,已经节次议拟奏准。”
- 谈议
tán yì
1.讨论切磋。 2.谓议论是非。
- 议结
yì jié
审议结案。
- 边议
biān yì
守边防敌的意见、谋策。
- 议谥
yì shì
亦作“ 议諡 ”。古代帝王或大臣死后,礼官评议其生平事迹,拟具上谥或赐谥的名号请旨定夺,叫“议謚”。
- 生议
shēng yì
1.指律例中死罪以外的条款。《汉书·刑法志》:“姦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2.犹阐发。 明 徐渭 《肖甫诗序》:“词有限而理无穷,格之华词有限而理之生议无穷也。”
- 执议
zhí yì
谓坚持某种意见。
- 诏议
zhào yì
下诏命令论议。
- 诹议
zōu yì
谋议。
- 议恤
yì xù
1.亦作“ 议恤 ”。 对立功殉难人员,评议其功绩,给予褒赠抚恤。 明 吴尚默 《核叙平蜀功罪疏》:“皆委身殉国,置成败利钝於弗顾者,所当照例从优议卹,以旌忠勤者也。” 清 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四:“ 同治 三年,护理 浙江 巡抚、布政使 蒋公 益澧 以其事闻,詔从优议恤。” 陈夔龙 《梦蕉亭杂记》卷二:“楚材兵轮管带首先开砲之 孟宪德 ,业已病故,不及身邀显擢,仅得从优议卹。” 2.见“ 议卹 ”。
- 豫议
yù yì
参与计议。《后汉书·周荣传》:“﹝ 周景 ﹞以豫议定策立 灵帝 ,追封 安阳乡侯 。” 晋 袁宏 《三国名臣序赞》:“论时则民方涂炭,计能则莫出 魏武 ,故委面霸朝,豫议世事。”《南史·齐晋安王子懋传》:“ 晋安 举义兵,僕实豫议。”《清史稿·职官志二》:“ 康熙 二十九年,命左都御史 马齐 同理藩院尚书 阿喇尼 列议政大臣。故事,二院长官俱不豫议政,豫议自此始。”